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广州率先出台办法

[作者:运营管理中心 ;  来源:隆泰物业;  时间:2023-06-17 16:34:54;  阅读: 次 ]

6月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公布了《广州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在全国率先出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全流程办法


鼓励社会资本全链条或分阶段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为适应新时期改造需求,推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路径,进一步完善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管理依据,有序推进“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办法应运而生。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社会资本引入主体、社会资本参与、引入程序、附则,共五章二十一条。办法明确,由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社会资本的引入主体,负责社会资本引入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前期摸查、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社会资本引入及合同(协议)签订、工程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合作期满移交、协助统筹整合各类资源。


社会资本参与方面,办法从工程建设、存量资源运营、提供便民专业服务、长效治理、专业物业管理五个方面明确了社会资本可参与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鼓励社会资本可以全链条或分阶段的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养等实施工作。


策划方案编制后,应统一征求业主意见


办法明确,由实施单位组织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并在方案中设置社会资本引入专章,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依法适用后续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办理既有建筑活化利用及相关资源授权运营管理手续办理。


据悉,策划方案完成编制后,应按程序统一征求社区业主、居民委员会、街(镇)、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进行公示,如涉及市属资源的,还应征求市发改、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意见。方案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的,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择信用良好、老旧小区改造经验丰富、为改造项目提供更多资金和服务、项目运营资源承包总费用报价更高的社会资本作为项目合作方。


办法全国率先出台


广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办法的一大创新点是,在全国率先出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全流程办法,对引入、监管、退出等全流程作出指导。


从政府主导转向政企合作,改变财政资金“输血式”改造,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成片成套经营管理,多元化筹集改造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形成长期微利的运营思维,并在资源支持,税收、金融方面给与适当优惠,让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实现有章可循。


允许社会资本运营周期最长延至20年


办法还深度整合挖掘盈利内容,增强小区“造血”能力。考虑到老旧小区改造周期长,投入大而盈利空间较小,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动力不足,办法注重整合停车位、公有房屋、广告位等各类存量资源和利用路径,充分挖掘项目盈利内容,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社区运营,接入各类优质运营项目,并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和专业物业管理,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和增值服务,并允许社会资本运营周期最长延至20年,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身“造血”能力,提升街区产业活力,实现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的可持续发展。


从“物质空间提升”转变为“社区综合治理”


当前,老旧小区改造审批程序冗长复杂,特别是涉及利用存量公有房屋、公共闲置低效用地等国有资产的情形,审批周期漫长、多部门参与及协调难度大,影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落地进度,以及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对此,办法规定在实施方案中设置社会资本引入专章,并规定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依法适用后续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办理既有建筑活化利用及相关资源授权运营管理手续办理,极大提高了项目资源整合利用效率。


“我们强调长效管养思维,关注社区治理。以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以政府主导的整治修缮为主,后期管养维护动力不足,不利于社区治理等深层次改造。”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巩固前期改造成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办法强调老旧小区改造从“物质空间提升”转变为“社区综合治理”,重点关注补短板、自我造血、街区治理、长效管养、产业更新等内容,提出未来老旧小区将通过统筹利用公房、闲置用地等存量资源,探索“改造+运营+服务”一体化的市场运作模式推进改造,形成“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运营思维,高水平推进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来源:新快报